乔迁之喜

某人一股脑的写了那么多文章,搞得我看了好半天~ 既然某人搬个博客都这么亢奋,那我,做为熟人,一定要发篇blog恭喜一下。
孔子曰:名不正则言不顺,言不顺则事不成。所以首先要正名。既然only的名字在marshall前面,小白在小黑前面,那就证明,我好歹。。算半个主人吧,哈哈。其实我是想低调点的,可某人写了长篇累牍的blog都没提到我。。我实在忍不住了,只能“跳警”了。
话说我这个懒人基本不写blog的,现在工作了,不知道可不可以稍微勤快一点。。。争取争取。。。大家监督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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